全面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
31.03.2017 11:5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全面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向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全面铺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截至目前,一批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给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铺开 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进一步彰显
“实行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已遴选出71476名员额制检察官,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办案。”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来自两高报告的“司改成绩单”受到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肯定,成为两会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
2014年6月,中央开始决定在上海、广州等地对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开展第一批改革试点。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目的就是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公信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司法公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意义重大。”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说。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指出,两年多来,司法责任制改革蹄疾步稳,成效逐步显现。
各地通过制定权力清单、组建办案团队、整合内设机构,有效破解以往层层审批、权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办案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在成为现实。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结案1979.5万件,同比增长18.33%,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9.27%。在吉林,全省检察院侦查、批捕、公诉、民行、控执办案时限分别缩短26%、14.5%、21.3%、17%和23%,全省涉检信访同比下降30.8%。
同时,通过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案件、规范法官检察官交往行为等制度,“打招呼”“批条子”等违法干预案件现象基本绝迹,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的底气更强了,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进一步彰显。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破冰前行 让司法公正成为人民群众真实感受
“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去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第一审判庭内,法槌落下,聂树斌案21年后终于沉冤昭雪。
公正是司法的灵魂,也是人民群众评判司法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近年来,一批冤假错案陆续被纠正,其背后反映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更发人深思。
着眼于解决影响刑事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最具影响力、意义最为深远的举措,是触及我国刑事诉讼症结的关键一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
改革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尤其是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强调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诉讼制度的改革,就是要让每一起案件的判决都能经得起历史考验。
司法案件的判决直接关乎社会公平正义。人们看到,在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的进程中,司法机关步伐坚定——
公安机关探索建立命案等重大案件检查、搜查、辨认、指认等过程录音录像制度,促使办案人员规范取证。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
最高法院健全落实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和及时纠正机制。
……
一系列着眼于保障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公正实施的司法改革“组合拳”,让司法公正越来越成为人民群众具体而又真实的感受。
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法院已纠正重大刑事冤假错案34件。2013至2016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依法保障无罪者不受追究。
2016年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661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132081人、不起诉26670人。
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表示,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诉讼制度,其意义不仅在于使有罪的人得到追究,也在于使无罪的人免受牢狱之灾。相信司法机关未来将更加注重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的规范化。
彰显司法为民理念 让百姓成为改革最大受益者
打开手机“百度地图”,点击“百度检察地图”中的“检察官徽章(检徽)”标志,全国四级检察机关3000多个检察院的精准定位、职能介绍、联系电话、举报电话即可一目了然。
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百度地图推出了这项“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的检务公开举措。
小举措连着大民心。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司法机关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便利群众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工作机制改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让百姓成为改革最大受益者。
为便利群众诉讼,最高法院在总结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经验的基础上,再次增设4个巡回法庭,完成巡回法庭设立总体布局,进一步下沉审判重心,“家门口的最高法院”覆盖全国。
治“老赖”由法院1家单干变为45部门联手,55项新招“亮剑”,一大批“老赖”被限制购买飞机票、担任各类企业高管,既加速了执行难问题破解,又促进了诚信社会建设。
公安机关推出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异地挂失补办身份证、跨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等一大批带有标志性意义的“放管服”改革措施,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
专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不是对现有体制的小修小补,而是目标明确、措施得力、有序推进的大变革,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大手笔、大气魄。
2017年,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迎来决战之年。人们期待,政法机关撸起袖子加油干,让改革的步伐更加坚定,让司法更好守护社会平安,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饱满。(陈菲 罗沙)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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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17 1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