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六个结合”举措,全面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05.2015  12:17

金塔县教育局党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的工作思路,按照市委“3873”主体责任体系和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六个结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学校教育教学相结合。各学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任务细化措施,逐级传导压力靠实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按照抓早抓小抓细抓实的要求,从备好每一节课、批好每一本作业做起,狠抓制度落实、教学常规、学校安全、后勤保障,将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学校管理的各个环节,稳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

二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师队伍建设相结合。开展了“做有理想信念的教师”主题讨论实践活动,认真落实《金塔县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十条规定》,组织教师签订假期行为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并对教育系统教职工及家属参与邪教组织、参与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放高利贷等十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逐人、逐项排查,尤其是公务卡使用及转借问题,进行了两次摸底排查。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规范办学行为相结合。着力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编制了学校五年发展规划,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教师法治教育培训,增强了教职工法制意识。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工作制度,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加强对社会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特别是教育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违规征订教辅资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师接受学生家长礼金宴请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四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阳光学校建设相结合。认真落实《金塔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围绕阳光校务、阳光基建、阳光采购、阳光财务、阳光人事、阳光评审、阳光招生、阳光收费、阳光助学、阳光食堂建设推进阳光学校建设,对涉及学校发展、教职工、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按照三级公开要求,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全公开,保证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自觉接受师生、学生家长、社会群众和组织监督,提高了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五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出台了《教育局工作规则》,并指导学校制定章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减少文件、会议数量,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开展了教职工病事假管理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严格落实金塔县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了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

六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重点工作落实相结合。召开了第一季度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推进会,听取了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教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联合县纪委派出第七纪检组深入东坝片、鼎新片及县三中、北苑小学等学校,分片区专题调研督查了16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和教育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做到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教育教学、学校安全、均衡迎评、特色学校建设同安排、同推进,提升了学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服务教育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