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白银召开
28.09.2014 17:43
本文来源: 检察
9月25日,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白银召开。省检察院路志强检察长向大会作了书面讲话,白银市委政法委书记贾承世到会致辞,省检察院高继明副检察长全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王守安所长莅临会议作了题为《检察理论研究若干问题》的专题辅导报告,6名优秀论文作者代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省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宏斌、蒋应满、徐雷和白银市检察院检察长张伟出席会议,全省市州分院研究室分管院领导、负责检委会工作的专职委员、研究室负责同志、本次年会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及白银市检察院部分干警参加了会议。
路志强检察长在书面讲话中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躬行实践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中国特色检察制度不动摇,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切实解决实践中制约和影响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突出问题,及时从理论上指明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方向和途径。二是要立足检察职能。要紧紧围绕如何巩固好、坚持好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如何正确把握检察机关职能属性、如何发挥好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研究如何正确理解、执行法律规定,如何优化、强化执法效果,如何通过机制改革提高队伍执法能力、优化法律功能、弥补法律漏洞、校正法律不足。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要深入了解执法实际,广泛集中干警智慧,反对只调查不研究的倾向,坚持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进一步拓展调研渠道、丰富调研手段、创新调研方式,提高调研的效率和科学性。四是要勇于探索创新。要深化对检察工作规律性的认识,以检察业务为中心,做到把握“上情”,吃透“下情”,熟知“内情”,了解“外情”, 准确把握领导关心、基层关注、检察干警和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创造性地将摸索到的规律运用于检察实践,指导检察实践,努力做到观察形势有新视角,推动工作有新思路,解决问题有新办法,用创新提升检察理论研究层次。五是要提倡朴实文风。要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大力倡导清新朴实、生动鲜活、言简意赅的检察理论研究文风,自觉做到在理论研究中讲实话、讲短话、讲有用的话,使检察理论研究的内容、形式、语言、风格更加易于被广大干警理解、认同。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如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对此,路志强检察长提出,要稳中有进地推动检察改革深入进行。一是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秉持司法理性、信守司法规则,坚持职权法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自觉接受监督和制约,保障改革正确方向。二是要贯彻科学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大力弘扬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善于按照司法规律的内在要求确定改革方向、改革重点、选定改革措施、检验改革成效,把检察改革置身于统一司法体制改革整体之中,保障改革健康发展。三是要提升检察执法品质,紧紧围绕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检察权运行工作机制、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机制,改进执法观念,改善执法方式,改良执法作风,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检察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保障改革确有成效。
高继明副检察长的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的成效,客观分析了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现存的问题,对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树立检察理论研究的科学理念。要树立服务大局、实事求是、创新发展的理念,力争更多的研究成果能够成功转化,成为高质量决策的重要依据。二是要切实把握检察理论研究的重点。要加强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两法、两规则”有关问题的研究,深化对检察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实施,选择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问题,加强实证研究。三是要健全完善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机制。要完善检察理论研究管理、督促、激励、成果转化机制,以及与学术界、高校、法学会、公安、法院等政法机关的协作机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的层次与水平。四是要不断提升检察理论研究人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研究能力,推动检察理论研究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赵宏斌专委在总结讲话中认为,本次会议明确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价值取向,深化了对于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规律性认识,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工作信心。他要求,对于会议内容,各市、州、分院要向党组及时汇报,组织研究室人员认真学习,以优良的作风狠抓会议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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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9.201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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