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天水召开
24.11.2015 15:20
本文来源: 检察
11月20日,2015年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在天水召开,省院高继明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赵宏斌和天水市检察院检察长张喜出席会议,全省市州分院研究室分管院领导、研究室负责同志、本次年会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及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参加了会议。
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对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批示中指出:当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经济发展形成新常态,社会发展出现新趋势,深化改革明确新任务,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人民群众有了新期待,这些新的变化对检察工作将产生深远影响,将推动检察工作理念、机制、方法作出相应转变,对检察机关的理论建设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理论研究要坚持以检察实践和检察改革中的问题为导向,注重围绕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充分发挥好服务领导决策和指导检察实践的功能。
批示中强调:各级院领导特别是检察长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检察理论研究的组织和领导职责。要高度重视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依托高层次研究人才担负起重点课题和重大攻关项目的研究重任,解决和突破困扰检察事业发展和检察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要积极发动广大检察人员参与检察理论研究,着力培养研究队伍的后备力量。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为研究人员搭建平台,营造良好环境,改善研究条件。要在保证成果数量的基础上,着重强化精品意识和成果转化意识,努力推出检察理论研究的精品力作。
高继明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取得的成绩,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要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与检察工作”高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坚持以理论研究为核心,以调查研究为主线,以法律政策研究为基础,把握大势,奋发有为,努力以理论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高继明强调,今年是省委确定的“工作落实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一定要尽快转变思维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激发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工作状态,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院领导以身作则,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围绕检察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高检院、省院课题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带动本单位干警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工作;要求研究室带头做好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提升理论研究能力。二要提升能力素质。要求各级院注意发现和培养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对于理论功底扎实、精通检察业务、对理论研究工作具有浓厚兴趣的同志要下大气力进行跟踪培养;省院研究室要按照高检院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全国检察调研人才库人选的考察推荐工作,有条件的市级院要尽快建立本地区的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库。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要求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者树立起求真务实的精神,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增强检察理论研究的实效性,防止脱离检察工作实际;要进一步增强检察理论研究的思想性,防止飘浮肤浅。四要完善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要加强工作力度,在坚持和完善年会制、课题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检察理论研究激励机制;要积极组织和支持本地区检察人员参加全国、全省相关学术活动,探索开展本地区理论研究交流活动;要充分发挥检察官协会、调研刊物和课题招标等平台,加强与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合作,积极联系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加强内外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五要促进成果转化。各级院研究室要加强对研究成果转化的统筹,积极将一批体现甘肃检察特色,具有理论创见的成果整合和推荐出去;要充分利用好《检察日报》、《人民检察》等研究阵地,进一步扩大甘肃检察机关的影响;要围绕中心工作,在《陇原检察》杂志上设置专栏,有重点的刊发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有关理论刊物的沟通联系,不断提升我省检察理论研究成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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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2015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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