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确保春运道路交通安全
【本报讯】1月25日上午,2016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会上贯彻落实了全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对2016年全市春运道路运输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副市长咸大明参加会议并讲话。
2016年春运期间,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点24小时勤务,加强对长途客车、卧铺客车、客运包车、微型面包车的检查;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坚决消除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带病”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将针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从1月24日至2月22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要从2月8日到22日,在市区开展半个月的酒驾整治,解决交通违法行为突出问题。
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监管旅游包车,督促运输企业合理管制客运车辆;督促落实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禁止通行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的规定,严防疲劳驾驶;对辖区客运场站和客运车辆的GPS卫星定位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系统正常有效运转;加强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包车、务工人员包车、微型面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强化隐患排查。各县区要发挥好202个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劝导站作用,落实检查劝导勤务计划,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拍照取证并报告公安交管部门。公安、气象、卫生、交通、运管、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快速反应、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会议指出,春运期间要在全市组织开展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查隐患、查风险、查部署、查落实的“四查”工作。对因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不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坚决杜绝各类车辆和人员带病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