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献计出力

28.08.2014  17:41

  8月25日至27日,十二届全国政协召开第七次常委会议,主要议题是围绕“深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建言献策。这是全国政协首次以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形式讨论政治性议题,是创新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积极实践,极大拓展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领域和空间。

  与会常委们认为,这次会议议题首创、特点鲜明,形式新颖、别开生面,参会率高、发言面广,气氛热烈、成果丰硕。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拥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一致认为王岐山同志的报告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常委们围绕会议议题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成败。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制定并带头落实八项规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惩治腐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处一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对腐败现象、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和强大震慑,同时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推动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取得反腐倡廉的重大进展,深得党心军心民心,深受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一年多来,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之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人民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立足职能定位,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相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挖掘深层次原因,努力找出矛盾症结和解决办法。政协委员是各党派、团体、各界别的代表人士,应充分发挥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多做反映群众诉求和社情民意的工作,积极了解和反映所在界别、群体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多做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的工作,引导各界群众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意志,正确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廓清对反腐倡廉存在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念,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为反腐营造良好环境。

  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主体,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提出问题、深入研究问题,通过对具体案例和改革过程中可能滋生的新的腐败现象的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要勇于监督、善于监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情况,有关行业和领域的行风政风情况,重要法律实施情况,重大改革举措的落实完成情况和人民群众意见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等开展民主监督。

  政协的作风建设与党风政风紧密关联,对民风社风有重要影响。人民政协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主动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我修养,提高精神境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廉洁自律,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并欢迎来自组织、群众和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加强委员队伍建设,发挥表率引领作用,拒绝冷漠和懈怠,拒绝浮躁和脱离国情的极端主张,拒绝奢靡和一切利用权力或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珍惜委员的荣誉和责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官,为形成优良的党风政风、民风社风作出积极贡献。

  反腐倡廉只有进行时,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中,必将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者系人民政协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