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增强党性 严守纪律 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
增强党性 严守纪律 廉洁从政专题教
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刻吸取政法系统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教训,切实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制定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是确保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重大部署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有效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群众权益的迫切需要,是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的必然要求。全省司法行政广大党员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积极投入到这次教育活动中去,加强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坚守职业良知,永葆为民务实清廉政治本色。
二、总体要求
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加强党性修养为核心,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主线,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以政法机关和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为反面教材,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制度机制建设为基本抓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加强正面教育,从严整改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营造和建设风清气正的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普遍受到一次深刻教育,努力达到以下四个目标:
(一)坚定党性、忠诚履职的政治立场更加坚定。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增强政治定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守崇高的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追求,自觉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严守纪律、依法行政的纪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真正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各项纪律规定,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双十条”和厅党委“十八条”规定,严格行政、依法行政,务必使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做到干部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三)清正廉洁、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更加牢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切实增强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务必使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落实到位,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使坚定理想信念、严格自律、廉洁奉公成为党员干警的自觉行为。
(四)司法为民、公正执业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监狱、戒毒系统人民警察和社区矫正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办事,确保罪犯、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得到惩罚、教育和改造。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诚信执业、公正执法,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专题教育活动从2014年9月份开始,至2015年1月底前结束。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深化认识(9月份—10月份)
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消除错误思想。
1、广泛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门召开会议对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2、明确重点学习材料。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省委“双十条”和厅党委“十八条”规定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还可结合实际,在必读基本材料的基础上,确定自选学习材料。
3、认真开展学习研讨。重点围绕以下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活动:(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在同中央办公厅各单位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代表座谈时的讲话,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坚决做到对党忠诚、廉洁从政;(2)结合政法机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和身边的违纪违法甚至腐败问题,分析讨论他们为什么会丧失信念,违纪违法、甚至滑向违法犯罪深渊,举一反三,引以为戒;(3)对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深入讨论如何约束自己行为,严守纪律规定,做到言行一致,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4)结合学习贯彻7月30日孟建柱同志在中央政法单位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正确认识反腐败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党员干部如何做到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4、强化措施、丰富载体深化学习效果。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集中学习以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等为主要形式,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等专题,进行不少于2次集体学习,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并落实学习制度,在党员干部个人自学的基础上,每两周至少集中学习研讨1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
重点组织开展好“三项活动”:(1)组织专题辅导报告。邀请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或专家学者举办廉政专题报告会,解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制度规定;(2)组织上廉政党课。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由单位主要领导以廉洁从政为主题为广大党员讲党课;(3)组织开展警示教育。采取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阅读腐败典型案例书籍、参观监狱和廉政教育基地、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
(二)深刻剖析、对照查摆(11月份至12月份)
按照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查找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组织自查自纠。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剖析腐败案例,从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两个方面,查找理想信念、纪律作风、业务工作、监督管理、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廉政“风险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2、开展交心谈心。围绕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和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与分管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谈心时要敞开心扉,真挚坦诚,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善意提出意见建议。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坚持整风精神,围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这一主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讲真话讲实话,开诚布公,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确保每名同志有触动、有收获。
(三)整改提高、落实制度(2015年1月)
重点针对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巩固成果。
1、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来的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和廉政“风险点”等突出问题,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和第一批活动单位整改任务的落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落实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本部门其他同志,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党员干警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就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向组织作出承诺。
3、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省委“双十条”和厅党委“十八条”规定,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廉政谈话、内部执法监督制约等制度,坚持用好的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廉行为,杜绝不正之风。
4、认真搞好活动总结。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总结,开好总结会。主要看教育活动各环节部署的任务是否完成;党员队伍的党性是否得到进一步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是否得到明显提高,廉洁从政的意识是否得到切实强化;对查摆出的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是否迅速到位;廉洁从政风气是否得以明显改进,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省厅将各单位教育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省厅成立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杨景海同志任组长,钟智录、万治贵、牛兴全、钟建龙、于晓军、谢丹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晓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厅政治部组织宣传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亲自部署、主动整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政工、纪检、机关党委组织统一协调,各业务部门加强对口指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省厅也将及时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着重指导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及时查找、整改教育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要开辟专题教育活动专刊,对活动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指导,对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加强督促改进。充分运用信息简报、报刊、局域网等各种媒介,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强大舆论氛围,推动专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统筹兼顾。坚持科学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力量,合理安排时间,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使教育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不打折、不走样。坚持把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与做好当前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深化 “1366”改革任务结合起来,以专题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保障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跨越发展,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