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促进全民健康 ——《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5年10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健康促进模式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标志着我省健康促进模式改革进入全省整体推进新阶段。
“《指导意见》的核心是通过这项改革,为城乡居民创造健康的生活环境、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健康。其中,构建大健康大卫生工作格局是改革的首要任务。”省卫计委副主任蒋新贵介绍。
《指导意见》明确,由县级政府统筹协调环保、国土资源、农牧、林业、水利、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可能影响健康的土壤、空气、水质、食品等进行定期监测和综合治理,减少疾病发生,同时,对相关部门涉及健康服务的各类资源进行整合优化,对影响当地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因素和重点疾病进行科学干预,控制污染,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环境,养成健康行为,提升健康素养。
《指导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目标,即强化健康管理服务,减少患病人数,从源头上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体到卫生计生部门,就是转变医疗服务模式,通过主动开展巡回健康体检服务,甄别患病人群,科学指导、合理分流健康服务和医疗服务去向,普及推广养生理念,指导重点人群学会“记录、观察、调整”慢性病管理办法,从而达到不生病、少生病、晚生病的目的。目前,我省已全面推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临床、护理、公共卫生人员组成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小组,为群众提供签约服务。此外,《指导意见》还提出积极推动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
《指导意见》提出,按照总费用包干、合理奖惩、年度预算与服务数量质量考核相挂钩的原则,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按照公平与效率统一、谁服务谁获益、群众满意度与补助额相挂钩的原则,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付方式。
《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模式改革中的作用,将中医药纳入健康体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康复保健、健康教育的各个领域和环节,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共同促进健康管理。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并给予经费保障。同时明确,发挥计划生育队伍优势,弥补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力量薄弱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