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近20万元 平凉男子一审获刑5年

03.06.2015  18:10

6月1日,平凉市崆峒区法院对一起恶意透支信用卡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昔日的火锅店负责人史某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10月28日至2013年12月25日期间,史某某经营的火锅店由于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在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史某某分别持多家银行白金信用卡,先后透支消费共计505002.61元,除少部分投入经营外,其余大额透支均用于与经营无关的汽车买卖。事后,史某某归还308200元,余款196802.61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未予归还,且故意变更联系方式,逃匿外地。此后,警方通过线索将其抓获。(记者董子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