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护环境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自为

23.10.2014  03:52

    10月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在城关区、七里河区调研网格化管理和未供暖楼院整治改造工作时指出,针对当前扬尘污染等治污薄弱环节,要在全市启动路面清尘行动,进一步完善清扫、保洁、洒水流程以及渣土运输标准等,保证按期完成好未供暖楼院改造任务,从严、从细、从源头上确保今冬空气质量不下滑。(相关报道见10月22日《兰州日报》一版)

    调研中,袁占亭市长的两句话令人印象深刻,一是在蓝星日化厂项目工地对施工方所讲:“监管是外因,但治污的关键在内因,也就是你们施工方的自觉,工地管控能否达标,完全取决于你们自己。”二是在现场办公与辖区群众、网格员、施工人员等交流时所讲:“兰州治污当前虽有了自信,但还没有达到自觉的阶段,这就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进来,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好转做出应有贡献。”这两句话之所以令人印象深刻,是因为讲出了环保治污最重要的核心问题——环保要靠自觉作为。自从兰州市开展铁腕治污以来,沉疴日久的大气污染已经得到根本性治理,兰州不仅摘掉了“黑帽子”,成为全国环境治理的典范城市,而且通过铁腕治污,使环保理念在全社会扎下了根。现在看来,治污取得成效,制度的严密和严厉固然重要,但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也是靠人来完成的,如果人的环境意识没有树立起来,或者没有从内心深处真正树立起来,那么环境保护的效果是要大打折扣的。正是因为从政府到普通市民,都以前所未有的紧迫感和主动性来对待环保问题,积极投入到防污治污过程中,才取得了兰州治污的阶段性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2003年所著《之江新语》中一篇题为《环境保护要靠自觉自为》的文章中这样写道:“像所有的认知过程一样,人们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认识,也有一个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自然自发到自觉自为的过程”。“自觉同自发相比,是一种积极的状态。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任何目标的实现,任何规则的遵守,既需要外在的约束,也需要内在的自觉。因此,建设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必须建立在广大群众普遍认同和自觉自为的基础之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使其缩短从自发到自为的过程,主动担当起应尽的责任,齐心协力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写于11年前的这篇文章,仍然是今天我们认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一篇深刻而具有现实意义的好文章。对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的兰州大气冬防而言,自觉自为确实仍有不足,这个不足表现在两头热,中间冷。两头热是政府热、群众热。政府在治污防污上不仅力度空前,更重要的是树立起了可持续发展的执政理念;群众在治污防污中不仅看到了蓝天绿水对生活环境的改变,而且为兰州环境的改善而自豪,即使为此承担了一些生活成本的提高和不便,也充分理解和支持治污防污工作。中间冷则是部分企业至今仍然不积极主动投入治污工作,不推不动,能少动就不大动,把环保意识与企业利益对立,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对立。要改变治污防污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就要继续用制度的力量来约束企业违法违规经营的冲动,只有在持续不断的压力下,才能使企业将环保责任落实为真正的内生需要。

    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治污、环保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自为,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保护环境、绿色生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