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类月饼切勿购买
23.09.2015 02:26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兰州晚报讯(记者杜志超)“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随着中秋佳节的临近,月饼等传统节令性食品销售和消费进入集中时段。9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秋月饼食品安全监管与消费提示,要求全国各地食药部门加大月饼市场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提醒消费者合理选购月饼。
月饼中禁止非法添加
禁止生产企业在月饼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品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中的物品、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经营者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和来源不明的月饼,禁止以裸装、散装和篡改保质期等方式经营超过保质期的月饼,禁止对月饼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月饼类保健食品属虚假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月饼等节令性食品生产经营和消费特点,加大月饼等中秋节令性食品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工作力度,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药品的月饼等食品要严格依法、及时进行召回和处置。
选购月饼应去大型超市
除了对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外,国家食药监总局提醒消费者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等正规食品销售场所购买月饼,避免购买腐败变质、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后要按月饼的标签标注贮存条件进行保存。消费者如果发现月饼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及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者发现身边有食品违法行为时,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3.09.2015 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