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解析:山寨”货为何屡打不绝

08.08.2014  12:18

  原标题:山寨”货为何屡打不绝——我省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解析

  记者 徐俊勇

  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现象日趋严重。市场上出现越来越多的假冒名牌商品,以及变换了排列方式、字母大小写的“山寨”商标产品,不仅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着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坑害着消费者。

  据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统计:从2010年至今,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商标侵权、傍名牌等现象是侵犯知识产权的重灾区。

  老百姓身边的冒牌货

  “赶快买,走过路过不要错过,4张光碟10元钱,有最新的电视剧和电影合集……”只要你路过兰州市永昌路的夜市,经常会听见这样的叫卖声。

  2013年11月25日晚,兰州警方捣毁了长期盘踞在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新村的3处贩卖盗版光碟窝点,抓获郭某、丁某违法犯罪嫌疑人10余名,当场查获盗版的影视类、音乐类、教育类、淫秽类光碟50余万张,涉案价值500余万元。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以每张盗版光盘0.96-1元的价格,分别从广州等地购进,再以1.2-1.6元的价格批发给其他省份以及我省各地,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据记者了解,这是近年来警方破获的我省最大的一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2014年2月底,兰州警方接到“梦特娇”中国商标权益代理公司报案:兰州部分商场销售假冒的“梦特娇”品牌服装,要求立案查处。3月26日,警方协同工商等部门兵分9路,同时对分布在兰州市城关、七里河、西固区的8处售假商铺和1处存储仓库进行了突击搜查,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当场查获假冒“梦特娇”品牌服装5000余件,案值近1000万元,同时起获了大量售假单据。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黄某交待了自2011年以来,在甘肃、青海、宁夏等地非法销售假冒“梦特娇”服装的犯罪事实。

  2013年7月4日,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制贩高档假酒案,查获假冒“五粮液”牌白酒50箱,共计300瓶,案值30余万元,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2名。

  在警方破获的一些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中,还有假冒伪劣的日常生活、办公用品等。如2012年9月在城关区摩托车会展中心的假冒“嘉陵白菜”摩托车案、2013年5月查获的蒋某、汤某销售假冒“恒源祥”品牌夏凉被案、2013年4月公安机关在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查获假冒佳能硒鼓案、2013年5月在城关区鱼池口小商品批发市场查获的张某销售假冒“章华一抹黑”染发剂、“青蛙王子”儿童滋润霜、“大宝”SOD蜜案等,都说明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正慢慢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山寨”的利润空间巨大

  据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彭维萍介绍:近三年来,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2件3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4件53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28件37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6件34人。案件数从2010年至今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增幅率均在100%以上。

  彭维萍说,在该院办理的34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主要是侵犯商标专用权案。其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居多,达29件48人,分别占受案总数的90.6%、85.3%;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有5件5人。

  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调查人员分析认为,案件集中在侵犯商标专用权案件,其主要是因为假冒注册商标的投入成本低、阻力小、获利大,利润一般在百分之百到百分之几百之间,甚至更高。

  在警方审理制售假冒名牌硒鼓案件时,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其制作“名牌产品”的方法及其简单,就是在直接购买的“裸鼓”上粘贴假冒的惠普、佳能等品牌的标识,再用带有这些商标标识的包装物进行包装后对外销售。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裸鼓”被披上名牌的外衣后,价格要翻好几倍。

  彭维萍分析说,造假者制售假冒世界名牌、驰名商标成明显增多趋势。其中,烟酒行业是“重灾区”,因造假成本低,在巨额利益的驱动下,制售假烟假酒行为一直得不到有效遏制。在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29件商标侵权案件中,假冒烟酒知名品牌的多达13件,例如2013年1月12日,公安人员在对兰州市城关区东部副食批发市场的达华糖酒副食批发部(大中华名酒商贸)依法进行检查时,一次性查获郭某储存待售的假冒“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洋河”“金徽”“九粮液”等系列白酒469瓶,案值16万余元,假冒“兰州”“熊猫王”“芙蓉王”“软中华”等系列香烟265条,案值为9万余元。

  “假冒名酒是暴利,比如20元的白酒经制假人员灌装成‘五粮液’后,就能卖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彭维萍说。

  打击假货需重拳出击

  目前,受经济条件及传统价值观念的影响,人们对知识产权意识存在先天不足,常常无视对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权的保护。比如,许多人因盗版、假冒产品的低廉价格而选择购买,而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这无疑为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市场和土壤。

  据城关区人民检察院调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涉案金额较高,危害日益严重。在该院34件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大部分涉案金额都在20万元以上,最高的达300余万元,严重侵犯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据专家分析,近来年,公安机关等部门已加大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打击力度,但由于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相对其他财产犯罪属于轻罪,罚金缓刑多。另外,工商、质监、文化、公安等部门都对相应的知识产权享有管理权,有些行政执法部门对查获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未移交公安机关,而仅予以罚款处理,从而使侵权行为人只停留在“罚金”阶段,真正具有威慑力的《刑法》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导致侵权行为人不惜采用践踏法律和市场规则的方式,公然制假售假,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有专家表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首先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普法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另外,司法机关和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协调与沟通,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将行政执法工作与刑事执法工作相衔接,培养一支擅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才队伍,重拳严惩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充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