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维护医疗秩序
据新华社电国家卫生计生委9日公布了与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依法维护医疗秩序的意见》,要求各地通过排查涉医矛盾隐患、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体系、改善医疗服务等措施,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自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门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涉医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2014年较2013年同比下降10.6%,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主渠道。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行动的成效,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治建设,依法预防和惩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并果断处置暴力伤医及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警医联动机制,加强治安防控工作,建立突发事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
意见提出,要开展涉医矛盾隐患排查,一是开展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把涉医矛盾纠纷作为重点领域,纳入矛盾大排查工作之中;二是严格控制重点人员,对社会不满、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要落实稳控措施;三是应当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为健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体系,意见要求各地加快建立“三调解一保险”的医疗纠纷处理体系,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处理制度,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依法办理医疗纠纷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覆盖范围。各地应当积极探索开展医疗意外保险、无过错输血感染疾病保险等。2015年,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