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
29.12.2014 13:42
本文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2月29日电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依法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交易,《意见》要求在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民商事纠纷时,要正确认定民商事合同效力,处理好意思自治与行政审批的关系,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应当允许当事人在判决前补办批准、登记手续,尽量促使合同合法有效。
为帮助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面临的融资难问题,《意见》要求要依法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金融借款、融资租赁、民间借贷等案件,依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多渠道融资。为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利,在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权属纠纷时,对产权有争议的挂靠企业,要在认真查明投资事实的基础上明确所有权,防止非法侵占非公有制经济主体财产;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要妥善审理涉及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管理。
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自主创新,《意见》还要求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自主创新;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强反垄断案件的审理,依法制止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者滥用垄断地位,严格追究违法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为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提供竞争高效公平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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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4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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