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施政彰显法治政府新高度(对话)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依法行政”前面,加上了“依宪施政”。如何落实和推进宪法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记者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
江国华:《政府工作报告》强调“依宪施政”是宪法实施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首先要依照宪法规定的“职权法定”和“职责法定”要求,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依宪依法行使好政府权力、履行好政府职责。
从法理上说,依法行政中的“法”包括了宪法,在依法行政中就有依宪法行政的内涵,《政府工作报告》突出强调“依宪施政”,就是要求各级政府履行好宪定职责、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一方面,强调“依宪施政”是强化宪法权威、推进宪法实施的必然要求。宪法与政府工作息息相关,宪法能否有效实施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行政机关是否能够遵守宪法、执行宪法、适用宪法。强调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同时要依宪施政,有利于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领域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另一方面,“依宪施政”是行政法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强调“依宪施政”就是要求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提高宪法实施水平,运用宪法思维推动依法行政的深化与升级,最终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记者: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施政是怎样的逻辑关系?
江国华:依宪治国是宪法实施的核心要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维系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根基,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宪治国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具有统领性,覆盖所有的领域和主体,涵盖了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和政府的施政行为。
依宪执政是宪法实施的关键环节。执政党是治国理政的核心政治力量,执政党能不能依宪执政,能不能正确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对宪法实施具有重大影响。我们党坚持依宪执政对依宪治国、依宪施政不仅具有政治引领作用,还有政治保障作用。
依宪施政是宪法实施的基本方式。宪法实施的最终目的是使宪法得到普遍的遵守、适用和执行,而政府是最主要的宪法、法律实施主体。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能否依宪施政决定了宪法实施的基本水平。政府的施政活动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依宪施政是对依法行政的深化,是对依宪治国与依宪执政的具体落实。
记者:如何落实和推进宪法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
江国华:法治政府建设必须坚持从宪法出发,发挥宪法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和统帅作用。首先,在行政权力配置层面,发挥宪法对行政权力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在宪法确定的权力结构下,优化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职权配置,合理划分权力间界限,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配置、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其次,在行政立法层面,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各级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占到了相当大的比例,依宪施政就要求政府制定的行政法律规范要严格以宪法为依据,不能超越宪法对行政机关的赋权,不能随意克减和限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不能随意增加公民的义务。
再次,在行政执法层面,政府部门应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还要提升宪法意识,积极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宪法权利,积极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最后,在宪法教育层面,应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政府和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转自:《人民日报》(2018年04月04日17版)
原文链接: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8-04/04/nw.D110000renmrb_20180404_5-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