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以作价入股方式配置轨道交通沿线土地

27.07.2015  12:55

  近日,记者从市国土局得到消息,为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使用土地,鼓励轨道交通建设进行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兰州市将对轨道交通沿线建设用地以作价入股方式进行配置。

  据悉,我市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统筹安排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以作价入股方式进行配置,适度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轨道交通沿线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划拨,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依法办理出让手续,也可以采取作价入股方式处置。

  对于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轨道交通沿线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采取有偿使用,即根据城市规划核定的用地性质和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将一定年期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轨道公司,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由轨道公司持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由市政府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记者还了解到,兰州轨道交通建设在进行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还能兼容一定比例其他功能,并可分层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