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建设局,矿区建委,兰州新区建管局:
2014年12月29日8时16分左右,由清华大学建设,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清华大学附中体育馆工程,在进行地下室底板钢筋施工作业时,钢筋突然坍塌,将进行绑扎作业的人员挤压在上下钢筋之间,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国务院领导对此做出了重要批示,社会影响极大。29日晚7点30分,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北京“12·29”等5起坍塌事故情况,进一步部署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建质[2014]19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和“红线意识”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确保安全质量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施工企业,每个工地,每个班组,每个施工管理人员,举一反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切实加强对安全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安全质量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安全质量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各层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层层落实,强化安全质量监督和管理,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遵章守纪,防范生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
二、立即开展对所有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大检查
1月15日前,所有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技术标准及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工作,安全质量应重点检查:大体量钢筋绑扎、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大跨度钢结构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的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情况及按方案施工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预防煤气中毒工作落实情况;冬季施工方案制定及保证工程质量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安全质量管理其他情况等。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立足超前防范。发现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达到整改合格、认真填写《安全质量检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报负责工程监督的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负责工程监督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建设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到对所监督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全数检查。对参建单位不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仍然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
1月16日起至25日,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建筑施工项目进行不少于30%的抽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适时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凡是2014年发生过施工安全事故且尚未竣工的在施项目一律列入重点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部署,严格执行,确保实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及建设工程参建各方主要领导对此次检查工作要认真部署,成立检查组对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根据情况抽调有关专家参与检查,确保检查实效。
(二)对存在隐患和问题进行通报曝光
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检查,对存在隐患和问题的要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工整改,对存在隐患的项目一律进行通报,并在相关媒体上曝光。
(三)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找出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坚决堵塞漏洞、排除隐患,促进全省安全质量水平提高,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从重处罚
存在隐患拒不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整改合格的,按照法律法规上限予以处罚,记入不良记录,并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其他媒体进行曝光。
(五)信息报送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1月26日前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报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并认真、如实填报《安全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先通过邮箱报送电子版,正式文件请于1月30日前报送。
联系人:张立国,联系电话:0931-8463500,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 http://www.mohurd.gov.cn/zcfg/jsbwj_0/jsbwjgczl/201412/t20141231_219963.html )
2.安全质量检查情况记录表
3.安全质量检查情况汇总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