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师公寓住户住房公积金提取事宜的通知

17.10.2014  13:54

各学院(教学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沟通协调,现统计教师公寓住户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信息。

一、提取条件:

1.住房公积金在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

2.未以任何形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二、提供材料:

1.提取住户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取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

三、填表注意事项:

1.夫妻双方均在农大工作,以户主为准填报,不要重复填报。

2.“职工账号”填写“住房公积金账号”,为财务查询、教工登录、公积金情况查询中“项目”一栏,请登录查询。

3.“楼号.单元号.房号”按“楼号-楼层房号”的格式填写,例如:6号楼、17楼、03室填写6-1703。

4.“与单位签订协议时间”填写住户与学校签订教师公寓租房协议的时间,格式年月日,例如20141017。

5.应付款总额:A户型501690元、B户型372900元、C户型295920元、D户型295110元、E户型381540元、F户型295470元。

6.已付房款:A户型340000元、B户型252000元、C户型210000元、D户型210000元、E户型255000元、F户型210000元。

请各单位于2014年10月21日18时前发电子版(Excel)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报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科。

 

 

附件:住房公积金提取花名册

 

 

计划财务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