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假证50多本一男子获刑两年两个月

23.07.2014  03:23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包洁琼记者许沛洁)房产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本都是通过努力得来,可这些证件在某些人看来很容易取得。昨日,记者获悉,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了一办假证人员朱某某,在多项罪名面前,朱某某获刑两年两个月。

    朱某某长期在秦州区实施伪造、变造证件、印章的活动,在多个地点张贴广告,通过电话联系买主,得到买主信息照片,集中制作完成后交付买主。仅2013年7月以来,办理假房产证、假毕业证、假户口本、假身份证、假教师资格证等共计50余本。秦州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认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且在公安机关原起诉意见书的基础上追加了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以及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意见,判处朱某某犯有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和伪造居民身份信息罪,数罪并罚,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