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陇西一被告供伪证被拘10日 银行出伪证遭罚10万元

10.06.2015  19:04

人民网兰州6月10日电(王文嘉)近日,甘肃定西陇西县人民法院在审理董某诉王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王某为证实其主张,与陇西县一家银行共同提供伪证,严重妨碍诉讼,法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被告王某拘留10日,罚款2万元;对提供伪证的甘肃陇西县该银行罚款10万元。

原告董某诉被告王某民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某在原一审中为证实其已按双方约定归还了其于2012年9月5日向原告董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的主张,通过甘肃陇西一家银行出具了已经还清双方约定利息的伪证。一审宣判后,原告董某不服提出上诉,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原判事实不清,处理不当,于2014年12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重新审理过程中,经法庭核查原、被告相应时段的银行往来账户收支流水记录,被告在原一审、二审中对其偿还利息的陈述相矛盾,也与查证的事实不一致。法庭对被告王某与陇西该银行共同提供伪证,严重妨碍诉讼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