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独有少数民族传承后继乏人 委员建言"设法"保护
中新网兰州1月12日电 (徐雪)民革甘肃省委员会在该省“两会”期间提出,甘肃独有少数民族非遗传承和保护仍面临保护立法工作滞后、传承后继乏人、保护工作没有形成合力、专业人才匮乏、经费不足等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甘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规划对民族文化传承发展进行了重点部署,强调要加强对少数民族特别是东乡、保安、裕固3个甘肃独有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完成文化资源保护项目的数字化、建档、修复等基础性保护工作。
对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东乡族自治县的调查发现,仅有积石山县制定了《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滞后,也间接造成非遗保护工作无论是在机构设置、人员选用,还是在工作程序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随意性,缺乏法治规范与保障。”民革甘肃省委员会称。
同时还发现,尽管三地都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但工作人员多以兼职为主,受到部门整体工作安排的影响,难以全身心地投入到非遗保护工作中,致使工作缺乏延续性和完整性,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抢救保护不及时而人为流失或濒临消亡。
非遗传承后继乏人也是当前面临的一个严峻问题。甘肃省独有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模式多以“口传心授”、“家族式”和“人带人,手把手”为主,现有的非遗传承人年龄普遍偏高,离世人数不断增加,加之非遗都是传统工艺技法,传承工作费时费力,次级传承人无法通过传承工作取得较好的收入,有时甚至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得到保障,导致年轻一代的次级传承人总体人数非常有限。
“积石山县仅有的两位保安族腰刀煅制技艺国家级传承人相继去世;保安族口头文学与语言的省级传承人仅剩一人;裕固族的沙雕技艺因无人继承而濒临消亡。传承人匮乏,传承工作的中断,加速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速度,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受到较大破坏。”民革甘肃省委员会介绍。
民革甘肃省委员会建议,加快推进肃南县、东乡县非遗保护的立法工作,立法中应对非遗传承和保护涉及的经费、机构、人员、政策、专家咨询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设立独有少数民族地区非遗传承保护专项资金,用于资助非遗重大项目的搜集、整理和研究,组织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项保护,培养传承人,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等;优先建立独有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项目补助资金定期发放制度,调整或取消独有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传承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促进地方政府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提高非遗传承人生活待遇和吸引专业保护人才等急需的方面。
“完善重点保护和传承机制,对认定为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或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给予重点保护和重点抢救,特别是对于濒危项目的传承人,要重点倾斜,加大培养力度。”民革甘肃省委员会还建议,以人为本关注和尊重传承人的现实需求;加大非遗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搭建非遗保护和展示新平台亦是建议。(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