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业学院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8.10.2016  11:10

近日,兰州工业学院召开纪委会议。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研究了新制定的几项制度文件。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两个责任”,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强力手段,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问责条例》 明确规定了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及问责方式,充分体现了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彰显了制度立党、依规制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学习宣传《问责条例》是纪委当前和今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会议强调,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带头认真学习原文,吃透精神,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重要制度遵循,对于唤醒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强力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二要深入做好宣传工作。纪委要协调宣传部门,认真做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使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对《问责条例》的具体内容全面知晓。三要明确责任,自觉担当,认真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党的问责工作的关键是“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问责条例》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三种责任类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承担好相应责任,联系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全面落实责任,自觉担当奉献,着力推进工作。

为了进一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三转”,按照党委总体工作部署,纪委研究通过了《兰州工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督察巡查工作办法》,并讨论了近期拟提交党委研究制定的几项文件文本。

供稿:兰州工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