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 学习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会议精神
16.10.2019 17:15
本文来源: 检察
10月14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次推进会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等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保岗主持。会议认为,此次推进会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爬坡攻坚新阶段、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的情况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学习传达工作,并要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提出了五点措施:
一要组织学习,确保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干警。要求各级检察院及时组织全体刑检干警认真学习此次会议精神,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等方面的重大战略意义,充分认识专项斗争对政法队伍淬炼洗礼的重要意义,全面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感、使命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和高检院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专项斗争作为当前检察机关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谋划和推进,要发挥各级院党组和检察长“领头雁”作用,主动靠前指挥、带头办案,以上率下、以上促下,推进专项斗争取得更实更好成效。
二要结合督导找差距、补短板,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见效。以此次中央督导组“回头看”为契机,对照涉及检察机关的5个方面14个具体问题,逐一对照检查,逐一建档立卡,形成整改清单,从制度完善、机制健全、措施落实等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以事、以案、以人、以数据反映整改落实成效。对涉黑涉恶线索特别是中央督导组和省扫黑办转交线索,逐一核实核查,确保清零见底,要求各项工作必须在10月18日前全部准备就绪。
三要聚焦重点难点抓落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针对会议中提出了“四个新突破”,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统筹办案力量,提出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取得新突破。一要在加大办案力度、提升质效上实现新突破。要求各地高效运行“捕诉一体”机制,严格落实黑恶案件100%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及时引导侦查取证,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积极推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提高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准确及时惩罚犯罪、瓦解黑恶势力“攻守同盟”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办案质效。二要在“打伞破网”上实现新突破。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要求,将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引导侦查取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受理申诉过程中的必经环节,注重深挖黑恶案件背后隐藏的“关系网”“保护伞”,挖出“案中案”。强化与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沟通协作,完善线索移交、双向反馈、跟踪监督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主动开展自查,对检察人员充当黑恶势力 “保护伞”的线索,坚持刀刃向内,绝不手软;对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充当黑恶保护伞的案件,充分发挥侦查职能,深挖细查;对监委移送的“保护伞”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进行。三要在“打财断血”上实现新突破。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作为检察监督办案每个环节的重要内容,力争改变我省打财断血与黑恶案件办理不匹配、普遍存在“重办案、轻断血”工作局面。在提前介入阶段,注重监督公安机关对涉案财产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执行情况;在审查起诉阶段,将“打财断血”情况作为审查重要内容之一,并在起诉书中充分阐述,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在出庭支持公诉阶段,逐案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在审判执行阶段,加大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四要在行业治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对涉黑恶案件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和社会治安乱象,及时向相关主管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有效推动社会综合治理。
四要严格把关、准确定性,切实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一要严格落实涉黑恶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坚持质量为本,对所有拟提起公诉的黑恶案件,经县区检察院办案人审查、检委会讨论后,层报省院逐案审查把关。对与公安机关、下级院意见一致的,经省院扫黑办主任签发后及时下发;对改变公安机关和下级院意见的,及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报经主管检察长审批签发。二要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督办帮办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求下级院及时向上级院、省院汇报请示,共同协商解决遇到的问题。对重大涉黑案件,省市院要采取挂牌督办方式、包案督办等方式,包案人深入基层,亲自阅卷,帮助分析案情,协调解决办案力量不足、证据把握不准、法律认识不统一等问题和困难,确保案件顺利起诉。对跨地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省院市院统筹协调指定管辖,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实地指导督办。三要严格落实侦捕诉审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沟通协调,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及时研判侦查方向,帮助固定完善证据;对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恶案件,主动邀请法院提前介入阅卷,共同会商研究分歧,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加快办案进度。
五要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全面靠实责任。积极部署开展做优刑检工作“百日大提升”行动,总结前期省市县三级院压茬推进督导的工作经验,结合各地存在的问题,省院适时派出督导组,围绕工作重点督促市级院逐一落实。联合市级检察院共同对基层检察院压茬督导,采取领学文件、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现场答疑解惑,层层传导压力,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对扫黑除恶各项数据建立逐案网上巡查制度,强化了对下指导。建立员额检察官包片制度,确定一名领导或检察官作为责任人,负责1—2个市、州(县、区)的扫黑除恶工作指导任务,既随时掌握所负责地区的案件数量、质量、效率和工作机制完善等宏观指标,又具体指导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确保督导整改成果转化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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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9 17:15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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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央扫黑除恶第二、三轮督导“回头看”正式启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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