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优先支持省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

24.11.2016  05:32

   甘肃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质量激励政策措施》,《措施》提出,对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中华老字号”称号等企业,在政府投资的各类项目上予以优先支持。

  《措施》提出,对获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称号的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即时授予“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状”;对获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符合相关条件的,即时授予“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对各级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内骨干企业、A级以上质量信用等级企业、“中华老字号”称号企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提供优惠利率专项贷款。对有直接融资需求的上述各类企业,优先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优先推荐优质券商和中介服务机构供企业自主选择。此外,对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甘肃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将在项目建设上予以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