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组织开展企业违规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10.07.2015  11:11

为进一步推进新《环保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整治企业违规违法生产,破坏生态、污染环境问题,6月1日至20日,陇南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企业违规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整治行动。6月中旬,陇南市政府副市长尚桢带领由市政府办、工信、环保、国土、水务、安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市政府督查组,对礼县、西和县、成县、徽县、两当县等5县开展企业违规违法生产行为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市政府督查组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围绕省、市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的整改落实、相关部门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及工业生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矿产资源、防汛行洪等五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抽查督查,共抽查17户企业、2个基层监管部门。

在督查中,市政府督查组督促县区政府对查找出的各项隐患建立了整改台账,落实了属地监管责任;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点,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措施和时限。要求县区政府督促企业自觉做好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建立起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环保工作责任制,真正推动企业环境问题自查整改工作常态化和规范化。运用行政与司法手段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企业、国家明令取缔的“十五小”企业、风险隐患突出且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缔关闭;对偷排、偷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的,采取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和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拘留等措施,依法从严处理。督促县区政府对历史遗留工业废渣和关闭企业遗留的环境问题,研究治理方案,限期解决。抓好新法及相关法规贯彻落实,引导企事业单位深化对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措施、两高司法解释的理解,加强预防环境污染犯罪的宣传工作。(陇南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