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至7月底,酒泉市地税局共认定小微企业2458户,减免税收448.97万元

13.08.2014  12:13

  酒泉市地税局牢固树立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积极开展税收政策适用范围调研和排查,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正确认识和处理生财与聚财的关系,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与改善和优化税收环境结合起来,把加强政策扶持与增强服务功能结合起来,多措并举将惠及民生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推送政策及时。通过12366热线、QQ群、微信等媒介及时推送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信息,并就享受小微政策企业界定、税款申报计算、备案事项等纳税人关心的问题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局长值班岗”及时解疑释惑,在12366实行专家团定期值班解答,将纳税人提出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给予回复。目前,该局12366专家团解答纳税人咨询127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通过QQ群、微信等平台推送信息1200余条。
  纳税辅导到位。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召开税企恳谈会,深入实地了解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开展纳税辅导,帮助企业健全账证规范核算,指导纳税处理。广泛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征询企业服务需求,提示涉税风险,把握认定小型微利企业三项指标的动态特点,关注重点、覆盖全部,建立台账、包户到人,分组走访、逐户辅导,力争让纳税人尽快吃透政策精神,充分享受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便民服务先行。简化小微企业备案管理程序,简并证明资料报送,积极回应小微企业的诉求和建议,及时帮助小微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将纳税人附送资料由原来的187项减为81项,表证单书由75类简并为27类36个表单,对13项经常性涉税事项简化为6种免填单办理,全面启用与综合征管系统相吻合的6种纳税申报表。此外,将316项税收优惠事项也移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人办理各项业务时间平均缩短40%,窗口服务满意度由92%提高到了99.97%。
  跟踪问效有为。积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对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开展前期统计、测算,全面掌握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后的具体效应。定期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局组成检查小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测算,及时指导小微企业政策落实工作,提高执行政策的精准性,使政策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截至7月底,全市共认定小微企业2458户,其中,享受营业税减免的小型微型企业789户,累计减免税款124.77万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1669户,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324.2万元。

(通讯员 刘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