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过去的一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9件、废止8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21件。立法工作在守正中创新、规范中发展、改进中提高,推动立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生态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甘肃省水资源短缺实际,立足群众反映突出的水污染情况,制定《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明确了全省节约用水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和保障制度,从主体、领域和水源三方面规定了节水措施,规范了水污染防治标准与规划、监督管理、防治措施、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置等,细化了用水管理、节水措施、节水保障等内容。
《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重点从水污染防治标准与规划、监督管理、防治措施、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置等方面作出规范。
修订《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细化用水管理、节水措施、节水保障等内容,规范水污染防治标准、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措施,做好法规之间的相互衔接,既突出单部法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又注重同一领域法规的整体作用,为保护水生态、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法治保障。
着眼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地方立法全覆盖,持续推动污染防治立法,在制定大气、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进程,用法治保障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紧盯群众关切注重民生立法
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立法工作时,更加注重民生立法。围绕按照“小切口、真管用、有特色”的思路,积极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聚焦人口老龄化问题,制定《甘肃省养老服务条例》,对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等作出规范,标志着甘肃省实现了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双立法。
以法为盾,守护校园安全,《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总结提升甘肃省学校安全管理实践中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强化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将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营造良好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修订《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
食用野生动物、高价彩礼、行人闯红灯、共享单车乱停放……这些不文明行为一直以来都让公众倍感头疼,《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出台,明确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倡导什么”“鼓励什么”,为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精细化水平
回顾2020年立法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高协告诉记者,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党中央重要战略决策和省委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全年在具体的立法实践中,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愿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学习领会上位法精神,做到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精神不抵触、相一致、可操作。认真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备案审查质量。聚焦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起草、论证、审议过程中提前介入、精心指导,充分发挥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的作用,圆满完成了2020年立法工作的各项任务。
与此同时,修订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对法规立项、论证、起草、听证、评估、审议等方面进行细化,明确立法责任,完善立法制度。发挥市县两级人大、人大代表、立法顾问和立法联系点在立法中的作用,完善法规草案公示征求意见机制,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