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自信助推廉政建设
特约评论员 侯万锋
法治自信,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自信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提升法治自信,对于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有着积极促进作用。
加强廉洁政治建设,干部清正是基础,政府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核心。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必将使得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廉洁政治建设从理念到实践提升至一个全新水平,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以法治自信助推廉洁政治建设,就是要以增强法治理念自信促进干部清正,以增强法治体系自信促进政府清廉,以增强法治道路自信促进政治清明,使得廉洁政治建设步入新常态。
以增强法治理论自信促进干部清正,夯实廉洁政治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吸收借鉴国内外法治的思想精髓和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是系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坚持民族性与时代性相结合,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干部清正,则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微观基础,也是党和政府经受住执政考验、赢得人民群众拥护的重要基础。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信促进干部清正,就是要让党员干部把清正作为做人立业之本,确保每一个党员干部都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慎待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此,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信,就要不断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始终把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教育贯穿于干部培养、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使干部深刻认识权力来源、本质和使用规则,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高尚品行,不断筑牢自身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夯实廉洁政治建设基础。
以增强法治体系自信促进政府清廉,抓牢廉洁政治关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法律制度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治根基。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政府清廉,则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也是政府公信力的基石。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自信促进政府清廉,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抓牢廉洁政治建设关键,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要围绕权力的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厘清权力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建立健全监督机构,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以增强法治道路自信促进政治清明,突出廉洁政治核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适应中国具体国情,基于中国实际问题,立足我国法治实践,适应自身法治需求,彰显自身法治特色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自我完善的自主型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政治清明,则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标要求。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促进政治清明,必须突出廉洁政治这一核心,就是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推进依法治国,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民主法治的轨道上行使,让政治运作过程公正公开透明,没有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政治生活廉洁和谐。
(作者单位:甘肃省社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