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一封信

08.06.2017  12:01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社会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全面反映,也是一个城市的无形资产和重要名片。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战略性决策部署,更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多年来追求的共同目标。2017年,是我市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总评之年、大考之年。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作为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更要积极主动参与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来,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模范带头和知情参政的作用,努力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导者、引领者、推动者。

一是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倡导者。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主要渠道,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在自己的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工作举措和基本成效,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广泛支持、各方面主动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让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要广泛动员全市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真正把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激发出来、集聚起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凝心聚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引领者。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是行业中的精英,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一个代表就是一面旗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时时事事处处做人民群众的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带头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带头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带头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带头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带头抵制阻碍创建工作、损害城市形象的行为,以实际行动辐射带动身边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争做文明市民,热爱兰州、建设兰州,自觉维护兰州的形象。

三是要充分发挥知情参政作用,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推动者。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市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不仅要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更要通过履行代表职务推动全市创建工作取得成效。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一个专项行动、三大整治攻坚战、六大改造工程”这一总体思路,认真执行代表职务,发挥监督促进作用,切实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要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这一主题,积极参加全市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主动为创建工作建言献策,及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好影响和阻碍我市创建工作的突出问题,以点带面助力创建工作高效开展。

各位代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锋号已经吹响,让城市更加亮丽、让群众更加幸福,是我们共同的愿景和心声。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撸起袖子加油干,用实际行动参与和支持全市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整体战、攻坚战、大决战,为把兰州建设成为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