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州区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6名

19.11.2014  12:04

    原标题:今年以来,甘州区查处违纪违法人员46名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11月17日,记者从张掖市甘州区纪委获悉,今年1月至11月,该区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35件46人。

    据了解,今年以来,甘州区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要求 ,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今年1月至11月,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397件(次),其中重信112件,委局办理88件 、转办251件,办结251件,正在办理34件。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35件46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7人,一般干部8人,其他人员21人。在立案查处的35件案件中,现已结案33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4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10.08万元。

    ■重点案件

    1.原甘州区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王某(正科)违纪案件

    王某在担任甘州区公安局南街派出所所长和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6年5月至2012年3月,先后四次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共计34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2013年6月29日,甘州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王某不服,提出上诉。2013年11月13日,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王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今年,经甘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给予王某开除党籍处分,经甘州区政府批复同意,给予王某行政开除处分。

    2.张掖市国土局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所长闫某(副科)案件

    闫某在担任长安国土资源所所长期间,在协调长安乡八一村十社征地工作中,接受张掖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价值49万元的小汽车一辆;同时,从八一村十社社长 账户多次转取资金1337100元,存入其账户后去向不明。经4月13日甘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对闫某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经4月14日张掖市纪委常委会批准,同意对闫某使用“两规”措施。4月18日,甘州区纪委将闫某违纪违法问题移交甘州区检察院。(记者曹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