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亿元“最大罚单”能否震住污染企业?

18.06.2014  15:48

  原标题: 最大罚单”能否敲山震虎?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环保部开出史上最大罚单,19家企业因脱硫设施存在突出问题,被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上榜企业中,电力企业是重灾区,我国五大电力集团华能、国电、华电、大唐和中电投,都有下属子公司上榜。另外还有部分钢铁、有色和化工企业。(6月17日 中国广播网)

  乍一看4.1亿元罚单很吓人,但是分摊到涉事的19家企业,事实上没有多少。并且,从惩罚的项目来看,一些还是企业本不该得的。如,脱硫电价本身是发电企业享受的环保电价政策,按照规定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则可享受环保电价加价每千瓦时2.7分钱。然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企业不启用这些设施,所谓的环保成本相当成了“卖污”牟利了。

  尽管还有规定一年中有20%的时段超过规定排放限值1倍及以上的,将承担企业所有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处罚。但是,之于实践这个度很难被监测所证实的,也就是说追缴的最大可能性是20%。如果再严厉一点,即便是100%的罚款,对于从不履行达标排放义务的企业,上交的也只是那部分成本。

  又如排污费相对于企业的治污成本来说同样没有威慑力,如业内人士透露,很多企业一天处理排污的成本,常常都要在10万到20万以上。那么,一年下来从排污中的受益将是一个庞大的数字。显然,相对于拒绝治污的成本利益,貌似数目巨大的罚单,对于这些财大气粗的国企,并没有足够的威慑力,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最大亮点在于形式上,环保部拿央企开刀,表明治污的强硬立场。

  那么,这张“最大罚单”能否敲山震虎?就单纯的经济处罚手段来说,恐怕只能持谨慎的乐观。事实上,在这张“最大罚单”出招的背后,多少有忍无可忍的味道。早在去年5月份,环保部就曾经对多家央企电厂的脱硫设施,进行过公示处罚,但企业却依然屡教不改。而事实上,大部分企业在设备和技术上,是能够达到脱硫标准的,但还是有企业不规范操作,甚至以数据造假骗取补贴。而“最大罚单”开具后企业反映显然很迟疑,如记者采访显示,一些企业甚至还不知情,一些企业只有态度没有措施,足见刺激的微弱。这些恰恰反证出国企环保法律责任与社会担当的严重缺乏。

  企业环保不能有例外,尤其央企国有性质更应当模范地遵守国家的环保政策,坚决履行环保义务和治污的社会责任。当然,徒有伦理要求的重申是远远不够的。在监督和倒逼国企带头环保方面,还需要更加强硬的惩处手段。对违规排污需要经济处罚手段,并且处罚的标准要进一步提高。不过,经济手段对于央企过于严厉又有“手心手背”的同类痛感,国有的性质也决定了“是肉烂在锅里”的局面。所以,在经济手段的同时,更应强调国企的责任制约功能。比如,严格的问责制度和制约机制,环保政策执行情况与央企集团领导层人员的任用、考核挂钩,与央企集团所有人员的薪资挂钩等等,真正让违规有切肤之痛。(木须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