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25.08.2016  07:03

    兰州晚报讯(记者高慧霞)8月24日,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副矿长史佩新、张磊,调度室集控操作员崔荣,调度室值班监控员翟亮,生产技术科维检工程主办李永龙5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被肃南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此前,肃南县公安机关于8月20日对西沟矿外包施工单位4名涉嫌犯罪人员依法刑事拘留。

    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西沟石灰石矿“8·16”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省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安监、公安、监察、人社、工会、国资等部门和张掖市、嘉峪关市、肃南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省、市、县三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目前,经调查取证,初步查明事故发生经过、应急救援处置情况、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事实。调查工作仍在深入进行中。又讯(记者高慧霞)8月24日,酒钢集团向嘉峪关市民政局正式提交了8·16火灾事故中三位救人者申报烈士的请示材料,拟将王辉、王积臻、宋光文三名同志申报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