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召开纪念人民调解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网讯(记者 李鹏年)甘肃省委、省政府8月27日在兰州组织召开纪念人民调解法颁布五周年座谈会,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
甘肃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泽巴足出席并讲话。座谈会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主持。
近年来,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机制、保障机制不断完善,调解领域不断拓展,调解质量不断提高,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杨景海主持座谈会
据悉,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万多个,各类人民调解员11万多人。2010年以来,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3万件,调解成功101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仅2014年调解纠纷达24.8万件,比2010年增长了1.4倍。
泽巴足对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人民调解已成为我国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重要手段,是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发扬光大人民调解这个“东方经验”,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
泽巴足要求,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组织网络,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组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按照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员选任工作,加强政策法律和调解业务培训,吸纳专业人员组建各类人民调解专家信息库,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加快完善人民调解组织设立、队伍选任、案件统计、检查督导等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分析研判、重大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形成常态化机制。
泽巴足强调,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解决,成本最小、效果最好。要加强对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主动深入困难人群多、矛盾问题多的地方,开展摸排工作。特别是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损害赔偿、房屋宅基地、土地承包等多发性、易激化的民间矛盾纠纷,要花大力气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依法、及时、就地进行调解,做到对潜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疏导、早化解。
泽巴足要求,要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功能,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创新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作用,探索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矛盾,形成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纠纷解决体系,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处理,努力使每一起矛盾纠纷都能得到依法有效化解。
泽巴足要求,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力保证。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制度建设的指导。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聘任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等方式,指导好人民调解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的沟通联系,形成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合力,共同为促进人民调解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献计出力。
杨景海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泽巴足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一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会议精神的汇报和传达;二是真抓实干,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工作;三是集中宣传,努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座谈会现场
座谈会上,省司法厅、省高院分别介绍了近五年来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的情况,省公安厅、省卫计委和定西市中级法院、兰州市司法局以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代表交流了工作经验。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社法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计委、省妇联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负责同志和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的代表,以及省级新闻媒体记者,共60余人参加座谈会。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