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杰谈车检改革4亮点:利益脱钩 减少检车人为因素
中国兰州网6月5日消息 昨天下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检验机构监管处处长刘杰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解读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新规。刘杰指出,本次车检改革利益脱钩、主动去除部门利益,有利促进公平执法,同时通过信息化系统建立监管平台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也减少了检车的人为因素。
刘杰认为这次改革的亮点有四个:一是主动放权,从而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意见》的部署,各地质监部门不再通过安检机构规划设置来控制安检机构的数量和布局;取消按照汽车保有量和安检机构分布状况来核算新增安检机构数量和布局的做法,转由投资主体按照市场需求自行确定;改革现有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批模式,加快许可办理进度,公开办理过程,主动接受媒体和群众监督。
二是便民利民,进一步提高车检工作的快捷性和便利性。按照《意见》的部署,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免于检验;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于上线检验;12月31日前,机动车在各省范围内实现异地检验,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有条件的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电话等预约检车服务,并公布每日检测能力和实际业务量,方便车主选择和预约;推行周六日、节假日检验机构不停休制度和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开展验车提醒服务。
三是利益脱钩,主动去除部门利益,保障依法履责、促进公平执法。《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安检机构社会化进程,禁止政府部门开办安检机构。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开办安检机构;公安民警、质监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参与安检机构经营。对于拒不停办、脱钩、退出投资或者清退股份的,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从严处理,其中内外勾结行贿受贿或因检车弄虚作假造成交通事故等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与此同时,通过信息化系统建立监管平台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撤回公安交管部门在安检机构的驻站民警,减少检车人为因素。
四是加强监管,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严格问责追究。《意见》要求,安检机构要推广应用统一的检验监督管理系统,并在明显区域公布检测流程、人员姓名和照片、纪律要求、举报投诉电话等;完善监督抽查制度,对不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国家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安检机构,列入黑名单库,全国通报;开展安检机构的分类监管,对不同类别的安检机构,实施不同的监管模式,扶优治劣;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和质检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联合监督检查等制度;经鉴定死亡交通事故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将严格倒查安检机构的检验情况;对不能持续保持检验能力的安检机构进行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检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