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6月15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动员大会,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齐心协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均、省直机关工委副地级纪律检查员李新、省文明办协调处处长张政权和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办主任张克俭出席会议。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厅机关全体干部及厅直属各单位党委书记和党办主任参加会议。
2016年,省交通运输厅多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重走长征路”活动得到省委宣传部等多部门的肯定;7家厅属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全省“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甘肃交通政工》杂志得到省直机关工委和厅直各单位广泛认同;9家厅属单位被交通运输部评为“文明单位”“甘肃省文明示范窗口”;多名职工荣获交通运输部“文明职工标兵”“先进工作者”称号;2家厅属单位团组织获得“省学雷锋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人获得省直机关工委“诚实守信模范”称号和“见义勇为模范”称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实施交通提升行动、全力推进交通扶贫攻坚,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确定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活动,并制定了《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实施方案》。
李均指出,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体现了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措施。省交通运输厅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起步早,《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符合行业实际,厅领导班子务实担当,职工队伍奉献精神强,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创建文明单位重要意义的认识。要坚持规范标准,推动落细落小,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创建的目标任务。要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统筹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会议要求,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化认识、强化责任、充满信心,把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载体,作为提高干部个人素质和集体素质的具体措施,做到价值同向同行,全力以赴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共同为实现创建目标做出努力和贡献。要明确目标要求,夯实工作基础,全体参与,共同创建,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建立一流机制、创造一流业绩,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要把文明创建活动放在总体工作布局中去把握,加强组织领导,使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埋头苦干,扎实推进,确保早日实现创建目标。
(张宾 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