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处罚求半价”,法律岂容“萌萌哒”?
作者:斯涵涵
开着跑车闯红灯,被交警拦下车,女司机摇下车窗一脸不在乎。在得知闯红灯要被罚款200元记6分后,车主将几本证件递出窗外,交警一看,里面还夹着一本学生证,“我有学生证,给我个半价吧,扣三分算了。”她说。(8月5日楚天都市报)
开跑车,闯红灯,先是大吵大闹,后是“求半价”,几番折腾,一个活脱脱的教育“半成品”暴露出来。
“交通处罚求半价”凸显畸形的价值观,闯红灯还险些撞到人行道上的老太太,不仅不停车,还埋怨警察不该拦车,“差点刮花我的车”,在这位女硕士眼里,车辆的价值明显高过生命的价值,自己的行为都可以用钱来买单。当生命高于一切、生命重于财产等至理名言出现根本性颠覆之时,生命教育出现令人瞠目的严重缺失。
“交通处罚求半价” 凸显法律常识淡薄。考取驾驶证的人都应该知道,在绿灯结束、黄灯闪烁时,驾驶员就应停车等候。而这位女驾驶员非但没有减速,反而还踩油门闯了红灯,属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以及危险驾驶的行为,根据《道理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当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现场处罚。警察依法办事,女硕士却掏出学生证求半价,她是不知道学生证五折的优惠不能突破法律的约束呢,还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课本上的一句空话?
“交通处罚求半价”折射人格教育缺失。不闯红灯是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这个女硕士却乱闯红灯还不以为然;研究生早已是法律意义上的成年人,更应该是接受高等教育、具备健全人格和法制精神的公民。然而,其所作所为却反应其身体成年,但心理、人格却远未“成年”。你跟她谈红灯,她和你说“我有证”,你和她谈处罚,她和你求半价,你和她谈法律,她对你“萌萌哒”,严肃的法律和执法者都成了可以讨价还价、撒娇卖萌的筹码,美女、研究生、跑车、闯红灯……一系列刺眼的关键词后面,是高等教育的严重短板和公民教育的致命缺陷,倘若这样考取驾照却滥闯红灯,视法律和生命如无物的驾驶员,在道路上疯狂飞奔,将是公共安全的巨大隐患;倘若这样一个文化水平和受教育程度都可以得到很高的分数,而法律常识、人性伦理却是“负分”的研究生,如期从大学里顺利毕业,将是社会和其个人的双重悲哀。(斯涵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