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五个结合”落实“两个责任” 以问责保障落实

30.03.2015  13:10

    今年以来,西峰区按照市委“1+2+5”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模式,认真组织实施“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着力以明责强化履责,以问责保障落实。

    下行传导与上行报告相结合。区委认真谋划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别与5个党组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书》,与78个乡镇部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了区、乡、村(社区)“三级约谈”。并明确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向区委、区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共性明责与个性定责相结合。在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共同的七大责任(组织领导之责、维护党纪之责、作风建设之责、防治腐败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支持保障之责、正己范人之责)的同时,根据不同的权力厘清不同的个性化责任清单,认真排查风险点并制定完善防控措施。

    确定重点与强化责任相结合。在全区确定了12个“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指导对照权力清单分别查找出了各自的风险点,制定出了防控措施。同时,区上四大班子及法检两院共6个党组、38名党组成员,分别根据自己负责或分管的工作也在加紧制定个人权力清单,明晰职权范围,强化权力制约。

    上率下行与责任落实相结合。区委领导带头做到“三不”(不让工作人员端茶杯、开车门、提公文包)、“四亲自”(对两个责任落实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引导全区形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真抓实干的良好风尚。今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7件,办结7件,正在办理10件,办结率为42%。初核案件22起,立案3起。

    跟踪问效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区纪委监察局把着力重点放在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上,对重点工作突破不了的、保不了一方平安稳定的和抓不好班子带不好队伍的实行一次问责、两次诫勉、三次淘汰;对发生腐败案件的单位,不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倒逼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案件查办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