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三楼被拆除一楼商户受影响

21.05.2015  04:19

一楼商户认为拆除2、3楼影响到他们的经营

    兰州晚报讯(记者刘怡麟文/图)5月19日,段家滩路469号附近的商户刘先生向本报反映,周围的几家商铺遭遇开发商强拆。根据刘先生的反映,记者来到段家滩路了解情况。

    商户:二、三楼拆迁影响一楼正常经营

    当日早上10时许,记者在段家滩路469号益通汽车旅馆门口看到,这里有一堆长约7米、宽约2.5米的碎砖块,旁边还有倒在地上的铁制围挡。附近商户说,围挡就是益通公司的人早晨拆迁的时候用的。

    商户刘先生说,在没有签合同和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对多家商户多次停水停电,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一年多。最近,在没有与所有业主谈妥的情况下,开发商开始拆楼了,受到影响的商户有20多家。说着,刘先生拿出一份手机拍摄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通知》,落款是城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时间为2013年8月19日。他称,这份《通知》只是告知商户附近将被拆,但没有落实相关细节。他认为,商户们大都有购房合同,开发商不应该说拆就拆。作为商户,刘先生等人希望与开发商继续协商相关问题,不要强行拆迁。

    开发商:签协议住户达80%就可拆迁

    事发后,拱星墩后街社区工作人员也及时赶到现场。一位韦姓工作人员说,他们9点多到场后看到围挡和砖块被推倒。她了解到的是拆迁者要拆迁,但商户不同意,于是将围挡推倒,“我们进行了协调,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关于商户所反映的强拆,开发商拆迁办公室一位谢姓工作人员认为不存在。他说:“拆迁是按照2015年2月份执行的兰州市拆迁管理办法进行的,不存在强拆问题。”他说,根据办法,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住户达到80%就可以进行拆迁。现在,东院是9000多平米,剩下1500平米不到,达到了80%以上。

    对于商户所提的一楼大都是产权房一事,谢姓工作人员称,目前拆迁的主要是2、3楼,没有签订协议的,他们没有进行拆迁。拆迁之前,他们还给街道、执法、公安局等部门发了文,目前所进行的拆迁都是合法拆迁。下一步,拆迁仍将继续,并和商户们协商拆迁补偿条件。他希望双方能够坐下来谈,在拆迁补偿措施等方面达成统一。

    说法:今年的拆迁适用“80%”概念

    5月20日,记者来到城关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了解情况。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说,该区域的拆迁并不是征收管理办公室所负责的。提到开发商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所提出的“80%”,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份《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先行征询被征收人的改建意愿,有8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的,方可启动改建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旧城区改建(棚户区改造)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户数达到被征收总户数的80%时,已签订的协议生效,被征收人开始搬迁移交房屋,征收部门对其房屋实施统一拆除。”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是2015年之后进行拆迁,并且项目为旧城改建(棚户区改造),就可以遵循此《办法》,若不是,则不适用“80%”这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