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改地名是权力对公共利益的肆意剥夺

05.06.2015  12:33

兰陵”“苍山”反复换、“襄阳”“襄樊”来回改,借用旅游景点名、争打“名人故里”牌……地名是记录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造成千年古名朝令夕改,历史古城频遭易名。近日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地名文化建设研讨会上表示,慎重更名,地名要“记得住乡愁”。(6月4日《北京晨报》)

近年来,改名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家常便饭。改名的理由千差万别,但归结起来,主要是基于经济发展的考量。原有的地名不够响亮、美丽、知名,改一个更好听的、更响亮的名字,可能会提升知名度,刺激本地旅游收入的增长。在这一点上,成功的案例也有不少,比如云南中甸县改名香格里拉县,名不见经传的偏远小县立马显得高大上了很多,旅游收入自然也就得到了提升。但是,对于大多数地方来说,改名并没有使其经济发展得到明显的改观,反而因其一则丧失了传统与文化,二则造成了巨大的公共资源的浪费,成为得不偿失的失败之举。

但无论改名对经济拉动成功或者失败,这都不值得我们重点关注。乱改名举动之所以需要我们警惕,并非因为它可能达不到原有的经济目的,而是剥除改名行动所附着的利益考量,乱改名,隐藏着更为关键、也更为重要的问题。论者普遍认为,随意改名无视地方文化、背离了地方传统、割断了乡愁,体现出一种文化上的无知与对传统的隔膜。这是其一。有些论者还指出,随意改名,是地方政府权力的滥用,属于行政乱作为。这是其二。

然而,除了上述两个问题,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在大多数的改名行动中,民众的意见是缺席的。

地名对于地方民众而言,乃是其身份标识的重要部分,深深地镶嵌在其日常生活、社会交往、文化往来以及自我认同中,也深深地镶嵌在一辈又一辈人的传承中。可以说,地名是当地人的精神财富,是当地人地方认同的源泉与起点。地名形塑了一个地方的精神形态与文化脉络,塑造了一个地方的人文生活;同时当地人的生活也丰富了地名的内涵,扩充了地名的意义。简言之,地名,是当地民众相当重要的公共利益与公共财富之所在。所以,对于地名更改,地方的民众有权利、也有责任发出自己的声音,传达自己的意志。在这个意义上,改名就不能是政府几个头头拍脑袋可以决定的事,而应该充分尊重、汲取民意,凝聚共识,方可为之。若绕过民意、不理会民众意志,随意改名,其严重程度要远远大于对文化的无知与对传统的隔膜,也远远大于政府权力的乱作为,因为政府实际上是在没有获得财富所有人的同意下,蛮横、肆意地剥夺属于公共的财富。

更为严重的是,恐怕政府以及民众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政府自认为是在做其权力范围之内的分内之事,而民众恐怕也没有真正意识到地名是他们的利益之所在。这折射出两个问题,一是政府以及民众都没有对公权力的边界有一个清晰地认知,正因为此,政府逾越其权力边界却并不自知,民众对于政府的逾越行为也没有应有的警惕,久而久之,政府之手愈来愈长,民众也觉得理所当然,就形成了权力包揽一切的无节制、无约束状态。实际上,政府随意改名,正是这种状态在具体事件中的投射。二是对于自身利益之所在,尤其是与其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利益,民众有时并没有明确的认知,也因为此,他们往往更关心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的政府行为,而对潜在地、深层地以及更广泛地影响其生活的政府行为反而视而不见。但实际上,是后者,而非前者,才是权力滥用的重灾区。

文/岳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