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督查组完成对兰州、定西环保目标责任书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考核督查工作
督查组听取兰州市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根据省政府2014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暨环境保护大检查第二次督查工作的安排,12月16至20日,省环保厅党组成员、省核安全局副局长肖铮带领第三督查组,对兰州、定西市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考核检查。
督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围绕环境质量改善、总量减排项目建设、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自查整改工作开展等内容,深入12个县区18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邀请专家在临洮、漳县、皋兰等3县和兰州石化公司、酒钢集团榆中钢铁公司组织召开现场会,指导企业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兰州、定西市政府分别就环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和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发改、工信、住建等15个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督查组认为兰州、定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工作目标得到有力落实,并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能够立行力改,及时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全程跟进监督、全力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
督查组针对兰州、定西市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和环保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一要切实做好新《环保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引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深刻理解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有关要求,加快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依法办理环评手续。二要着力提高做好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王三运书记对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重要指示以及刘伟平省长在致市长信中和第一次大检查通报中的重要批示精神,发挥主动性,切实履职尽责。三要多措并举推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政府和有关部门人员要充分认识企业自查整改的艰巨性,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
督查组检查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情况
督查组现场检查污染防治项目建设运行情况
督查组召开现场会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专家现场核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