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岷县出台办法 举报食药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万元
02.12.2014 20:38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中国甘肃网12月2日讯 (通讯员 罗红伟 贾学辉)近日,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出台的办法,岷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岷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
《办法》适用于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向其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经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申请,给予以物质奖励的行为。办法所称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是指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的案件以及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办法》规定,每起案件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4%~6%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2%~4%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案件货值金额的1%~2%给予奖励;按比例计算奖励金额不足100元的,按100元奖励。货值金额无法计算,但举报情况属实,可视情况给予100~2000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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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2014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