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

29.04.2015  13:35

  昨日,记者从城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及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即日起,该局将开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盐酸美沙酮等特殊药品的专项检查行动。据悉,对于违反规定将含麻黄碱复方制剂销售到非法渠道并被用于制作毒品的,不论数量多少,城关区食药监局将一律按情节严重处理,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本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麻醉药品(含罂粟壳)、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盐酸美沙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特殊药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特殊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殊药品安全储存情况,经营企业特殊药品的购进、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行为的管理情况,销售(批发)特殊药品时,是否做到认真核实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及采购人员身份证明等,并有相应品种流向追踪记录,做到购销渠道合法、流向合法。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销售人员是否有自行提货现象,是否实行人货分离,是否有现金交易行为。对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和使用中存在购买频次突然增多、购买量突然增大等情况的进行核查,零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时,一次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盐酸克伦特罗气雾剂等单方制剂由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不得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