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惠民需再接再厉

11.12.2015  02:25

    魏婷

    近些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各项惠民政策相继出台,百姓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十二五”期间,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平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0万个;截至2014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66.16万人,较2010年增长51.08%;到“十二五”末,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453元,最高6180元,月人均补差149元。农村低保一类对象补助水平达到了275元/人/月,农村低保二类对象补助水平达到了234元/人/月……

    一组组数字体现着惠民工作的可喜成绩,更承载着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和对我市经济社会更好发展的迫切希望。

    为群众办实事、把好事办好的步伐不能停歇,其标准没有最高,只有更高。我市惠民工作取得的成绩,为下一步的发展打下了较为坚实的基础,但我们仍然面临不少新困难、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群众对民生向好的新期盼,都在时时刻刻鞭策政府采取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应对。

    惠民政策的落实能否再上台阶,关键在于执行者是否秉承一颗为民谋利的心。惠民工程必须以公共利益为首要出发点,尽可能满足广大民众的基本需求。是否秉承着为民谋利的心,直接体现在领导干部的作风上。因此,拥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是落实政策不可或缺的前提。在落实工作之前,一定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百姓所思所愿,征求民意,把惠民政策设计的钱、物用在刀刃上。如此,在落实的过程中才会得到群众理解与支持,从而提高效率,达到事半功倍。

    在推进惠民政策再上台阶的过程中,还必须进一步健全惠民政策的监管问责机制,畅通纪检、社会与媒体监督渠道,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惠民政策与资金的信息家喻户晓。要公开各种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让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惠民实事在阳光下运行。要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加大对惠民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落实惠民政策监督的重点放在主管部门履职和各级既定的工作制度落实上,扎实开展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并严肃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腐问题坚决查处,予以曝光,以示惩戒,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积极制定和出台惠民资金公开备案核查等有关制度,对资金有关运行进行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严格审计,重点清查。

    政策的落实程度和延续性是对一个地方治理能力的考验,各级党委、政府需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沉下心来为群众办事,在不断为民化忧解难中让百姓真正得到实惠,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