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院为所有干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05.2015  15:55

      近日,礼县院为全体干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为检察人员安全公出和办案安全戴上“护身符”。
      礼县地处陇南山区,人口较多,山大沟深,气候条件恶劣。礼县院政法专项编制较少,近年来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该院干警长期自愿超负荷工作,经常加班,下乡出差外调频繁。针对这一客观情况,为保障办案安全和干警身体健康,新一届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制定从优待警新举措,并决定为所有干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党组决定,政工科、办公室迅速启动工作,快速准备投保资料,积极联系县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议,现已全部办结所有干警的保险事宜。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院干警将正式享受单位为他们办理的工作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统一由单位承担,干警优抚待遇进一步提高。
        据了解,该保险保险期为一年,期满以后继续投保。保险合同正式生效后,将大幅提升优抚待遇,进一步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为检察职业保障制度做出有益的探索,也必将有力助推礼县检察工作业绩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