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院积极为未成年人依法维权
27.10.2015 16:09
本文来源: 检察
临洮县院未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近日,依法对两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分别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
涉案未成年嫌疑人王某某犯罪时年满15周岁,由于家长长期疏于管理,王某某深夜和同伴喝酒后堵住中学学生抢去现金40元。经审查王某某犯罪事实清楚,确已构成抢劫罪,但其真诚悔罪,得到被害人谅解,后对王某某进行社会调查,发现王某某平时表现良好,且系初犯偶犯,在听取了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公安机关的意见后,经该院检委会讨论决定,对王某某作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王某某深受感动,表示一定要改过自新,今后好好做人。
另一起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系王某盗窃一案,经审查,王某系未成年人,是技术学校学生,放假期间,因自己摩托车后轮胎损坏,遂临时起意,翻墙进入邻居家,盗窃邻居摩托车后轮胎和发动机,价值人民币750余元。案发后,王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且王某真诚悔过,认罪态度好,经该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的行为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遂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达到了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目的。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发展,临洮县院将进一步顺应国家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的要求,全面落实刑诉法对未成年人规定的特殊刑事政策和特殊制度,将涉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回归社会作为工作目标,最大限度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来源: 检察
27.10.2015 16:09
甘肃省公安机关主动“借智” 探优化治安环境“良策”
新华网兰州5月11日电(宋燕 实习生 李伟)1公安厅
甘肃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将推出9项便民利民措施
5月10日,公安厅
全省公安机关掀起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召开后,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