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首个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29.04.2016  20:19
临夏州首个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出台       为了规范电梯采购、安装、改造、修理、使用、维护保养以及相关安全监督管理活动,2016年4月8日,永靖县人民政府印发《永靖县电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共七章二十九条,是临夏州第一部电梯安全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办法》明确了电梯安装使用、维护保养和监督管理等各相关部门的安全职责,重点包括:使用单位应当优先采购获得中国名牌、省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电梯生产企业的产品,县质监局对计划采购电梯进行服务指导和资料预审查;县住建、规划部门在对设计安装电梯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征得县质监局对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检验等各个环节质量监督检验的合格确认;对出现未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现场应急救援未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到位等6种情形的使用单位,经由县质监局核实后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对出现不能保障电梯维保质量和运行安全等5种情形的维护保养单位,由县质监局负责上报其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提醒乘客应当按照电梯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乘坐电梯等。
    近期,永靖县质监局对《办法》进行持续宣贯,召开面向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专题宣贯会,举办面向大众的普及宣传活动,为《办法》于2016年5月8日起施行做好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