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4.07.2014  11:02

甘工信发〔2014〕365号

 

   

各州市工信委、省直融资担保机构: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14〕120号)要求,现将开展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为取得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规范运营,开展中小企业担保业务,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担保机构。     

二、报送内容为2014年上半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服务的基本情况(详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要求的有关具体报表内容)。

        三、报送系统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http//coids.sme.gov.cn)。请各市州工信委组织原有担保机构校对用户名,为新设担保机构分配用户名后,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首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按照网上的信息报送系统说明要求,如实填报信息。

        四、报送时限。请各州市工信委、各担保机构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并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汇总情况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系统”和书面形式报送省工信委。
      五、注意事项。通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的数据是了解行业发展现状、落实相关政策的基础工作,是担保机构今后享受国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项资金支持及免征营业税的重要依据。请各市州工信委督促担保机构认真、如实填报数据及信息,并认真审核,保证相关数据及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联 系 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处      李海斌
  联系电话:0931-8960417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74511,022-58356824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