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单位“租车选国产”,支持国货动真格!

19.09.2014  17:00

   作者:张西流

  随着公车改革推进,中央单位车辆租赁(含包车服务)需求增加,记者17日获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了车辆租赁定点采购(试行)执行办法,并就此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采购单位进行车辆租赁及包车服务时,应选择国产汽车,不应选择各类进口汽车,车价不应超过18万元。(9月18日《京华时报》)

  应该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制定办法,规定中央单位租车要选择和采购国产车,充满了保护国产自主品牌、遏制公务消费水平、实现节能、环保双赢的政策善意。特别是,中央单位堪称是地方政府部门的“带头大哥”,其车辆租赁和政府采购行为,将会成为示范全国的“风向标”。因此,中央单位应勇于担当,不辱使命,成为公车改革的一个样本。

  事实上,早在2012年,工信部就公布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在包括400多款候选车型的目录中,中国的自主汽车品牌产品占到绝大多数。公务车采购政策倾斜自主品牌,导向作用更为明显,实际效果却取决于地方政府。虽然政府采购只占中国市场总规模的3%左右,相比每年数千亿的市场规模,政府采购并不会对市场带来太大影响,但其重点在于引导和鼓励意义。而中央单位车辆租赁带头采购国产车,显然已将这种引导和鼓励付诸实践。

  勿庸讳言,此前在政府采购中,无论是中央单位,还是地方政府部门,均存在“崇洋媚外”的现象。特别是在一些地方,只选洋货,拒绝国产,只买贵的,不选对的,似乎已经成为政府采购中的一种潜规则。不可否认,在汽车等产品方面,洋货的质量确实比国产具有优势。但洋货在购置费用上普遍比国内品牌高出许多。若从政府采购既要质量好又要价格低廉的要求来看,政府采购“崇洋媚外”,既伤害了国内自主品牌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民族自尊心,也不符合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竞标中,盲目选购国外产品,比的不是价格和质量,而是关系和背后猫腻的可能。

  可见,中央单位车辆租赁带头采购国产车,其样本意义不仅限于车改,更在于“领跑”政府采购。地方政府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带头“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应运用法律手段,去监督政府采购全过程;既要防止违规采购洋货,又要禁止采购高端国货,更要预防采购中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特别是,应将政府采购真正置于阳光下,做好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让每一次政府采购行为,既经得起社会舆论的监督,又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