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6年度启动仪式7月15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以“扶贫攻坚·法律援助志愿者在行动”为主题,总结了2015年度“1+1”行动工作情况,部署了2016年度“1+1”行动工作任务,表彰了“1+1”行动优秀志愿者和先进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李兆焯,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出席会议。
会上,马兰等108名同志荣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优秀法律援助律师”称号,北京市司法局律师行业综合指导处等60家单位喜获“‘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5年度先进单位”称号。
顾秀莲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取得的成绩。她指出,过去的一年,广大“1+1”志愿者不辱使命,在中西部扶贫开发重点地区辛勤奉献,全心全意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把党和国家的温暖、社会各界的关爱带到他们身边,充分展现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她强调,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脱贫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认识法律援助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法律扶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改革创新的智慧和勇气,找到扶贫脱贫和法律援助的工作契合点与着力点,主动作为,加强指导,共同推进“1+1”行动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赵大程在讲话中指出,“1+1行动,承载着播撒法治阳光、彰显法治力量的使命,担负着汇聚社会资源、传递社会关爱的重任,已经成为社会知名公益品牌,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办发[2015]37号文件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1+1”行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立足“十三五”新起点,以新理念新思路推进“1+1”行动等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1+1”法律援助服务。
坚持品牌意识,不断为“1+1”行动注入新活力。坚持以“1+1”行动为载体,展现法律援助工作者时代风貌。要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再创新成绩、实现新发展,为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据了解,2015年是“1+1”行动实施的第7年。过去一年,170名“1+1”行动志愿者奔赴到西藏、新疆、青海、甘肃、贵州、云南、广西等13个西部省区的130个县(区)),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392起,其中诉讼类案件6190件,调解民事纠纷587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669起,涉及人数达4639人;为72396人提供了咨询、代书、代理或者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开展群众普法宣传、到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军营、电台和监管场所等地作专题法律知识讲座达1428场次,法律援助受益群众近千万人。
据悉,参加2016年度“1+1”行动的志愿者共有198名,其中,律师志愿者115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大学生志愿者83名,将奔赴青海、西藏、新疆、贵州等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15个县(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会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张彦珍主持。司法部、团中央有关司局、单位,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名誉理事,以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民生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烟草专卖局、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黄金集团、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婕铭律师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同志出席了会议。“1+1”志愿者派出地律师管理部门、服务地法律援助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1+1”志愿者和律师、大学生代表以及媒体单位代表近700人参加了会议。(刘子阳 李豪)
来源: 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