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者可参加资格考试

15.07.2014  16:08

    为充分发挥具有中医药(含民族医)一技之长人员在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解决他们的执业资格问题,7月10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决定对全省民间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报名条件为:自学中医多年,家传或经过跟师学习,掌握中医一门或多门技术,在当地民间行医,群众反映效果良好者;户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未能按《执业医师法》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取得执业资格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上(含40周岁),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甘肃省卫生计生委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定后,颁发乡村医生证书,并按以下要求注册执业:实行属地化管理,执业类别仅限于中医;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上注明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经考试考核并合格的临床技术专长和诊疗方法;执业注册地点为村卫生室或村中医个体诊所。

    考试分笔试和临床考核两部分,总分100分,各占50分,临床考核形式为实际操作和口述。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上9:00-11:30。临床考核工作由各市州卫生局(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在2014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